拖婚內侵權行為的種類是哪些
一、拖婚內侵權行為的種類是哪些
(1)侵害財產權的行為。侵害財產權的行為主要有隱藏、轉移財產、虛構債務、不合理的大額支出、擅自處置夫妻財產等方式。
透過這些方式使對方在離婚訴訟分割財產時少分、不分財產,甚至使對方揹負鉅額債務。
(2)侵害人身權的行為。侵害人身權行為主要表現為毆打對方當事人,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名譽,強制性行為或拒絕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等方式,當事人的身心受到嚴重摧殘。
(3)違背夫妻忠實義務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二、婚內財產侵權行為有哪些的
婚內侵害財產權的行為主要有隱藏、轉移財產、虛構債務、不合理的大額支出、擅自處置夫妻財產等方式。透過這些方式使對方在離婚訴訟分割財產時少分、不分財產,甚至使對方揹負鉅額債務。
如果在婚內發現對方有上述侵權行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如果是離婚後發現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三、侵權行為的概念和特徵是哪些
侵權行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財產或智慧財產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
其特徵如下:
1、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2、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3、侵權行為的物件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
4、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