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金能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
一、禮金能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
禮金是否能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財產,需根據具體情況分析處理:
1、如果禮金是婚後所得,一般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明確約定贈與一人的,則是一方的個人財產。
2、如果禮金是一方的婚前所得,則一般是個人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離婚後還能不能分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還能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具體情形如下:
1、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2、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能不能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能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三、夫妻能不能約定哪些為共同財產
夫妻能不能約定共同財產。
《民法典》規定夫妻能不能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
夫妻訂立財產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該約定只對夫妻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能不能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