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參與財產分配嗎
一、夫妻離婚孩子參與財產分配嗎
1、離婚時,孩子不會參與財產分割;
2、離婚時的財產分割由夫妻雙方協商進行處理,沒辦法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在照顧孩子和女方利益的基礎上,來進行分割;
3、離婚時對共同財產的分割,是在夫妻之間進行的,只是為了保護孩子,可以在分割財產時對撫養孩子一方有所照顧。但孩子本身對夫妻財產的分割是不享有權利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孩子能分嗎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應該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一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共同財產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利益原則進行分割。
對於子女的撫養權,離婚時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於子女的健康的原則進行判決。
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夫妻雙方離婚,財產需要分割嗎
夫妻雙方離婚,對於共同財產是否分割,由雙方協商處理。法律並沒有禁止離婚時不分割財產的行為,只要雙方對財產處理達成一致即可。
只是離婚天然地包含著子女撫養以及財產分割,在離婚時沒有一併處理的,在離婚後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處理。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首先由雙方協商分割,如果協商分割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以書面形式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