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能不能不讓女方住
一、婚前房產能不能不讓女方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
房子的所有權歸屬與辦理房產證的時間無關,房子的歸屬應當按照以下情況確定:
1.在登記前一方全款買房,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為個人財產。
2.在登記前一方全款買房,但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3.在登記前貸款買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財產還貸的,房產歸登記方所有,但是婚後房產增值部分和還貸部分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對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5.登記前雙方父母買的房子,在雙方離婚時,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婚前財產老婆能不能不能不能繼承
對於丈夫的婚前財產老婆是可以繼承的。丈夫的婚前財產雖然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是丈夫的個人合法財產,在丈夫死後就是丈夫的遺產,妻子作為丈夫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當然是可以繼承丈夫的婚前財產的。當然如果丈夫在遺囑中寫明不讓妻子繼承遺產的,則妻子就不能不能繼承丈夫的婚前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