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3歲了離婚怎麼辦
一、孩子3歲了離婚怎麼辦
孩子3歲想離婚,夫妻之間的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可以透過以下方法解決:
1.協議離婚。當事人若達成離婚合意並簽訂離婚協議書就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申請,並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後即可辦理離婚登記。
2.訴訟離婚。若雙方訴訟離婚,則需要經過法院調解和審理,一般時間為3到6個月。且必須證明夫妻感情破裂。否則法院很可能判決不準離婚。
當孩子3歲時,父母應該儘量協商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並確保孩子得到充分的關愛和照顧。在決定孩子的撫養權時,應該充分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和處理。無論孩子的監護權歸屬於哪一方,另一方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孩子得到充分的關愛和照顧。這包括支付贍養費、探視權等安排。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離婚不讓探視孩子怎麼辦
如果離婚後一方不讓探視孩子,可以先嚐試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果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在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法院在判決時會考慮孩子的利益,判定具體的探望方式和時間。如果對方仍不配合,可以考慮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一方想行使探望權,建議與對方進行友好協商,協商無果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起訴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三、想離婚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一、離婚財產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則:
(一)雙方協商決定。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二、孩子撫養權歸屬一般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等等。
(二)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三)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
(四)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五)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