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應該支付撫養費的標準是哪些
一、父母離婚後應該支付撫養費的標準是哪些
父母離婚後孩子撫養費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繼父母離婚後對繼子女是否還需支付撫養費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後,繼父或繼母無需支付繼子女的撫養費。
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屬於擬製的親屬關係,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的,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擬製的親屬關係自然解除,沒有義務再支付繼子女的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四條
生父與繼母離婚或者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三、孩子撫養權確認後,撫養費該怎麼支付
孩子撫養權確認後,撫養費該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或者法院判決的結果支付。雙方協商時可以協商一次性給付全部撫養費,如果沒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約定定期給付,至於支付的期限和具體日期也是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至於支付多少撫養費要根據支付方的收入狀況;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