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擔保貸款未分戶,子女承擔責任麼
一、父母擔保貸款未分戶,子女承擔責任麼
父母親給人家擔保貸款,子女不需要承擔責任,父親給別人擔保貸款的行為屬於其個人行為,因此產生的債務屬於其個人債務,子女雖然作為其家屬,但是並不需要承擔責任。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借貸擔保人要承擔多久的擔保責任
借貸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時間的長短要根據擔保的型別確定:
一、如果是提供抵押擔保的,則承擔擔保責任的時間為主債權的有效期內。
二、如果是保證擔保的,則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限根據與債權人約定的期限確定;如果沒有約定的,則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擔保人連帶責任一般承擔是什麼
貸款擔保人連帶責任承擔多少,需要看雙方的保證範圍處理。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條
連帶債務人之間的份額難以確定的,視為份額相同。
實際承擔債務超過自己份額的連帶債務人,有權就超出部分在其他連帶債務人未履行的份額範圍內向其追償,並相應地享有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其他連帶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該債務人主張。
被追償的連帶債務人不能履行其應分擔份額的,其他連帶債務人應當在相應範圍內按比例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