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家暴能夠離婚嗎
一、民法典家暴能夠離婚嗎
當事人遭遇家暴,能夠申請離婚。當事人遇到家暴後,應該及時保留證據,然後與對方協商離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遭遇家暴的當事人離婚時能夠申請離婚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能夠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不離婚能夠告重婚罪嗎
如果是有配偶不離婚與他人重婚的,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沒有離婚的而與之結婚的,能夠告重婚罪。如果認定為重婚罪,一般會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屬於重婚的情形: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結婚證丟失能夠離婚嗎
結婚證丟失能夠離婚,當事人能夠去登記結婚的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明,然後拿上其他相關材料,與另一方協商離婚,或者直接去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能夠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