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到了給女朋友送一束花(七夕男朋友給我送了一束花)
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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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不分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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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了一整天雨,淅淅瀝瀝。
又是週一,打工都蔫兒了吧唧的。
下午帶著昏昏沉沉的腦袋去洗了把臉,溜達了一會兒,回去發現手機一直在震。
接起來,是外賣小哥,說有一束花讓我簽收一下。
我:?????
跑下樓去,是一束香檳玫瑰。
抱著那束花走進辦公室的時候,我就是這棟樓最靚的仔,整的我面紅耳赤的。
這束花,是李女士送的。
▼ 亂世將歇 作品 ▼
上週六是七夕
本來我說定個比較有格調的餐廳,我們倆去浪漫地吃頓飯約個會什麼的。
結果李女士去打了一整天的麻將,打到凌晨一點。
還輸了六百多。
說好的浪漫呢?
那天晚上給我氣的,耳機都丟了一隻。
具體說了什麼我也記不得了,但好像是有埋怨李女士不夠浪漫什麼的。
結果就是這束花。
辦公室的同事都在拍手起鬨,搞得我心神盪漾的。
活了快三十年了,還是第一次有這種小鹿亂撞的感覺。
給李女士打電話,李女士說:“你不是嫌我不夠浪漫嘛?夠不夠浪漫?”
夠了夠了。
我哪經歷過這個,樂的跟個傻狍子似的。
嬌豔欲滴的玫瑰跟我這張老臉交相輝映,簡直就是人生初體驗。
▼ 亂世將歇 作品 ▼
直男送禮物,首選玫瑰。
什麼紅的,黃的,紫的,我都送過。
但送的多了,好像也就沒什麼意思了。
尤其是在一起久了之後。
買花本身的浪漫,就很容易被這一行為的重複性給消解掉。
買一次是浪漫,兩次是浪漫,三四五六七八次呢?
所謂浪漫,也就變成了日常。
而既然是日常,那為什麼要買花?買兩斤五花肉不好嗎?
這大概就是兩個人在一起久了,浪漫被時間打敗的原因吧。
一旦重複的次數過多,再浪漫的事,也會變得平平無奇。
浪漫是一件突如其來的事。
只有那些在方寸之間,不經意間勾勒出與平凡生活不同的事物,大概才能稱得上浪漫吧。
所謂出其不意,便是如此。
▼ 亂世將歇 作品 ▼
我拍照發了朋友圈,老曲在下面評論:
“水哥是我朋友圈裡,唯一一個七夕收到花的男的!!!!”
誰說李女士不夠浪漫的。
直女浪漫起來,直戳人肺管子,一擊必中。
畢竟大家預設七夕要給女朋友準備浪漫,準備驚喜,準備鮮花和巧克力。
李女士不。
李女士選擇在七夕打一天麻將,然後在第二天,送束花到男朋友公司。
你敢說這不浪漫?
對於我們倆來說,我給她買花,買禮物,去吃飯,好像都顯得太過平常了一些。
在過往的七八年裡,這種事情發生過無數次。
這便是所謂的,時光對浪漫的消磨。
你很難再在這些老套的儀式感裡,尋找到浪漫。
反而在該浪漫的那一天吵上一架,然後在下一個平平無奇的週一,把這份浪漫奉上,顯得更加別緻。
誰規定一定要在七夕那天送花的?
規定的浪漫,才是最大的不浪漫。
▼ 亂世將歇 作品 ▼
同樣,誰規定,就一定得是男孩子給女孩子送花?
這也是一種不浪漫。
當大家預設在固定的某一天,由特定的某個人,去做某些事,那不論這一天本身有多浪漫,都會慢慢變得庸俗不堪。
男孩子彷彿腦子裡被上了個弦,到情人節了,到七夕了,該買花了,該買禮物了……
不管是花還是禮物,本身是一種心意的表達。
現在,很多時候卻成了一種習慣。
好像這個日子,就一定要去做這些事情。
最後便都成了一場商業活動。
浪漫不是軍備競賽。
所謂約定俗成,比如鮮花,比如巧克力,比如口紅,比如項鍊和珠寶……
只是大家覺得,它可以代表浪漫。
但,它並不是浪漫本身。
就像某個平平無奇的街角,轉過去遇到一片金色陽光。
就像你回頭,剛好看見她也在對著你笑。
就像她翹起的嘴角,剛好和雲組成美好的形狀。
那些生活裡出其不意的小驚喜,才是最大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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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奔赴
不如遇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