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三生孩子是否算重婚
一、和小三生孩子是否算重婚
和小三生孩子不算重婚。只有有下列兩種情形的,才構成重婚:
1.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
構成重婚的,如果離婚無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出軌和別人生下孩子是重婚嗎
出軌和別人生下孩子不一定是重婚。
判定重婚罪關鍵要看出軌方是否跟第三者領了結婚證,或者跟第三者公然以夫妻關係對外宣稱的,也就是說跟第三者構成事實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才屬於重婚罪。
重婚的型別主要是: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若因出軌方有重婚這種重大過錯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同時,重婚是犯罪行為,我國《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