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中能不能反訴重婚
一、離婚訴訟中能不能反訴重婚
如果對方存在重婚的情況的,要單獨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起訴來解決,而不是反訴。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現在分居幾年能夠起訴離婚手續
夫妻雙方如果分居時間滿2年的話,當事人雙方有任何一方不滿的,能夠就此時能夠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我國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能夠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婚內生病離婚後能夠起訴要錢嗎
離婚時主張損害賠償,關鍵還在於法律規定的幾點,所以精神疾病是因為法定的幾點導致的,那麼離婚即有權主張賠償。按規定,離婚時有以下情形的即能夠主張損害賠償:
1、一方有重婚的。重婚將直接傷害另一方的婚姻,所以,主張離婚後即可要求損害賠償。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在婚姻持續期間與他人同居,屬於違背夫妻忠實義務,所以需要給予賠償。
3、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實施家暴的,將嚴重傷害另一方的身心,因此需要離婚損害賠償。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並且,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時將按照以下標準確定:
1、過錯程度;2、認錯態度;3、過錯方的經濟能力;4、精神傷害的嚴重程度;5、受害人自身、家庭經濟狀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