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重婚現在是如何規定的
一、法律對重婚現在是如何規定的
一方重婚的,婚姻無效,無效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婚姻無效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如果構成重婚罪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二、刑法對重婚罪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刑法》對重婚罪的處罰規定為,構成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本罪由下列四個構成要件構成:
一、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三、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
四、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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