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有何法律後果
重婚的法律後果:重婚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與他人重婚的,無過錯方可以向其索要離婚損害賠償;而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不當得利的法律後果:
1、發生不當得利之債後,不當得利人為債務人,負有返還基於不當得利獲取的利益的義務,遭受損失的人為債權人,享有不當得利返還以及損害賠償的請求權;
2、不當得利之債中,債權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所得的不當利益。當利益不存在時,有權要求返還價金,但是還要考慮當事人的主觀心態。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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