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借的錢分手後要還嗎
一、戀愛期間借的錢分手後要還嗎
在戀愛期間借款,法律上男女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係,因此戀愛期間借款應當予以返還,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對方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戀愛期間借款是否要還
戀愛期間借款是要還的。且當事人需要區分普通借款和戀愛贈與行為,即當事人在戀愛期間,在七夕、情人節等特殊節日,向對方傳送的具有特殊含義的金錢,一般不屬於借款,而認定為贈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
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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