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真的想原諒他,他幹了男人大多想幹的事
5年了,我們真的想原諒他,他幹了男人大多想幹的事,我們不能苟同但該放過他了。
如果他不是黃海波,如果他沒有成為演員,他乾的這件事,絕不會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談資。
也有人曾爆料,其實黃海波並沒有犯錯,而是得罪了一個大佬,大佬陷害了他。
但是非對錯,對於當初的他“不辯解不爭論”,對於現在的他也沒有意義。
出來後,致力於公益事業,連央視都原諒他了。
犯錯不可怕,就像飾演過他父親的孫海英說過“你給我聽好了,你做錯了事情,你就把它改過來。你改好了,我還演你父親,呂麗萍還演你媽!”
我們該原諒這個男人了。
這件事不過是被曝了出來。
而那家KTV平常去的人只有兩類:
一種是我們這種大學生;
還有一種是三四十的男人。
這種事在婚姻層面上跟出軌的性質是一樣,為什麼出軌就不算進法律?
如果算進了法律,那會有多少人進去,又會有多少人的名字上有了汙點!但出軌過的人除了當時些許人知道外,就會隨著時間銷聲匿跡。
而法律上犯錯的人,卻始終帶著枷鎖。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讓人懂:這種事不能做!
我們對他失望了、我們對他不理解,但現在,我們至少可以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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