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男人總是給前妻孩子錢(卻大方的給前妻女兒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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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導語:愛是雙方相互的,共同付出,共同擁有。

二婚男人總是給前妻孩子錢(卻大方的給前妻女兒花錢)

阿雲覺得老公勤勞,顧家,又上進,對自己也挺好的,又有一份好工作。就算他帶著和前妻所生的,已經是初中生的女兒也還是選擇他。兩個人在拍拖一年多的時候,一起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

在結婚前兩人各自有一套小房子,夫妻倆以後也還會再生一個孩子,到時候人多,小房子肯定住不了這麼多人。於是兩個人就商量著,結婚後把各自的小房子都給賣了,然後一起買一套大的房子。

阿雲每天只要顧好自己,上著班就行了,所以對於家裡的事情她從來不用操心。因為有婆婆在家,幫忙做飯搞衛生。有時老公下班早,也還會洗衣服,買買菜。

因此,即使在阿雲懷孕後也還是一身輕鬆,孩子出生後更有婆婆來幫手一切。他可以把全部心思放在工作上。

週末的時候,就陪孩子一起玩耍,同時也會幫著婆婆做一些家務。

她一直認為自己真的是太幸福了,就算是嫁了一個二婚還帶著孩子的老公,這一切也都是很美好。

對於老公唯一讓她感覺難過的一點就是:老公把錢看的太緊張了。

阿雲沒有心計,心思單純,自己的收入和老公的相比,雖然比老公收入少一點點。對家是全部的付出,每個月給老公轉錢一起還房貸,還把自己公積金的卡交到老公手裡。

老公身上的穿著打扮,都是阿雲去品牌店精挑細選的,即使是價格昂貴也從來不心疼,因為她捨得為老公花這份錢。

更是在各種節日,比如生日,結婚紀念日,父親節,情人節等,阿雲都會給老公奉上一個超大的紅包,價格都在5000以上。同時還給老公買禮物,都是些老公平時所喜歡又捨不得買的奢侈品。

而老公卻在阿雲的生日和結婚紀念日,母親節,情人節等,只給區區幾百塊錢的紅包。

對於給阿雲買的東西,從哪看不過眼,不是嫌這個口紅貴,這一個包包貴,就是那套衣服貴,那一雙鞋也貴。等等。

阿雲在生下與老公的女兒的前幾天,在月嫂中心花3萬多塊錢請了月嫂,老公知道後,以各種理由刁蠻月嫂,最後,月嫂十在受不了,不幹了。老公把月嫂給辭退後還要回一些錢,這些錢老公心安理得的放自己兜裡了。

阿雲在月子裡每天都吃的,都是婆婆做的重複的油膩飯菜,阿雲累了想睡覺,可孩子又哭鬧,婆婆又忙著其他的事情,阿雲又只好忍著困照顧孩子。

老公從沒有為自己的小女兒買過任何東西,甚至還把小女兒擺滿月酒時,所收的放在抽屜裡的紅包,全部兜走了。

相反,卻對自己和前妻的大女兒,卻從來都是花錢不眨眼。專挑貴的買,只要大女兒開心,不論買多少,花多少錢,他都一點都不肉疼。

有時阿雲也撒嬌說要買和大女兒一樣品牌的衣服,卻被老公給直接拒絕了。

老公寧願陪著大女兒在看電視,也不願意抱一下,在一旁哇哇哭的小女兒。理由是抱著小女兒就要走來走去,逗小女兒笑,就不能好好的陪伴大女兒看電視了。

兩兩相比之下,老公對於自己和小女兒,金錢方面的付出真的是少得十分可憐。

後來,老公和前妻所生的大女兒上了高中,住宿,每個月的伙食費和零花錢,更是在8000左右。

小女兒上幼兒園後,阿雲小女兒送去幼兒園和興趣班。

阿雲對老公抱怨了這些事情之後,老公卻無動於衷,還大言不慚的說:

“自己和前妻離婚,就已經虧欠大女兒了,拿現在小女兒的生活和大女兒之前比,已經優越太多了,所以,儘量的想其他辦法來彌補大女兒。物質條件滿足這是必須的。再說,用不了幾年,大女兒結婚後就過自己的生活,而我們以後還有更多的時間來陪小女兒。”

在得知老公的想法之後,阿雲也覺得自己一直這樣下去的話,自己金錢方面也會比較吃力,在還房貸還的差不多,所剩無幾的時候,不再轉錢給老公,還把自己的公積金卡也要回來了。

阿雲也真的是想通了,在領了工資的那一天,就帶小女兒去買了很多漂亮的衣服,也給自己買了以前捨不得買的化妝品和包包,還買了當初讓老公買,而老公卻捨不得買的衣服。

老公知道後,就在阿雲面前哭窮,甚至還想提出讓阿雲把工資卡和公積金卡都交到他手上,因為怕阿雲這樣花錢,把手裡把所有的錢都給花沒了。

老公把錢看的太重要了,當初阿雲向老公要回公積金卡的時候,也是找了一個藉口,說公司那邊要登記,才好不容易要回來的。

對於老公現在這樣的表現,阿雲真的是不知道以後應該怎麼辦。

都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可這夫妻兩個人的收入都不算低,生活水平等各個條件也挺高,卻還是因為錢而發生了矛盾。

也許這個老公是因為二婚,對前妻所生的大女兒心懷愧疚,一直在不停的彌補大女兒。

要知道,現在你已經重組家庭了。有了妻子和小女兒,就算你在彌補大女兒。但同時也不能虧欠現在的妻子和小女兒呀。

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大女兒當時的條件沒有那麼優越,已經虧欠了。但是,小女兒的成長也是隻有一次。總不能在小女兒長大後,又倒回來再彌補小女兒吧。

阿雲愛這個家,也愛老公,自己也有工作,不在乎你有多少錢,也可以說,她並不在乎你給大女兒花多少錢,她在乎的是,作為自己老公的你是否捨得給她花錢。

三毛曾說過:婚姻如果不能落在穿衣、吃飯、數錢,這樣的小事上,是不能長久的。

別因為錢而忽略對方的感受,也別把錢看的比對方更為重要。

女人要的愛很簡單,就是對方是否有把自己放在心上,我願意為你付出,但是同時也希望,自己也能從你那裡,得到你的付出。

男人不喜歡太物質的女人,覺得這樣的女人物質自私。也不喜歡太能花的女人,覺得這樣的女人敗家。

同樣,如果一個男人不捨得為自己的女人花錢,一樣是自私的。

捨得為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是,不捨得為你花錢的男人,在花錢的時候也沒有為你著想,給你一份,一定是不愛你。

張愛玲也曾說過:花著他的錢,心裡是歡喜的。

不管我有沒有收入,也不管我的收入是多是少,但是你主動給我的,跟我自己所買的,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

你說買給我的,是代表你的心意,是代表你對我的愛,同時也代表你心裡有我,這就是女人所在乎的。

一個真正愛你的人,會把自己的所有傾囊付出,即使是沒有,也會透過努力奮鬥,想辦法滿足你。而不愛你的人,卻生怕你開口,要他一分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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