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極端家暴如何離婚
一、一般來說極端家暴如何離婚
家庭暴力離婚的方式:若夫妻雙方能就離婚達成協商的,雙方可訂立書面離婚協議,共同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日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雙方無法協議一致,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du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起訴材料準備幾份
依據法律的規定,起訴離婚的被告只有一個,所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離婚起訴書一般是兩份。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傳送原告。
三、訴訟離婚應該注意的事項
1、起草訴狀
之前已經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請求,所以才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這裡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後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著本質的區別。
2、準備證據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蒐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3、第二次起訴不一定能離
雖然很多夫妻第二次起訴離婚時法院都判決離婚,但是也不代表第二次就一定能離掉,由於每對夫妻的家庭情況和離婚訴求有所不同,其原因也是不同的。
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經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閱讀上文可以瞭解關於一般來說極端家暴如何離婚的內容了。如果您還需要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透過點選下方“立即”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