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歸女方撫養,孩子能不能改成女方姓
一、離婚後孩子歸女方撫養,孩子能不能改成女方姓
離婚後孩子歸女方,不能不能隨意更改孩子的姓和名。給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協商,並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能不能拒絕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不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
二、離婚後想要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能不能透過哪些方法
離婚後爭取孩子撫養權要透過以下措施:
一、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讓孩子願意跟隨自己生活;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因為法律規定,法院判決撫養權時,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因為雙方撫養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提供自己的收入狀況證明、生活環境證明等證明自己的自身綜合素質高於對方,自己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如果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取,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四、如果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如果對方身上有不良習慣的,能不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三、離婚孩子歸女方能不能改姓名
離婚後孩子歸女方,經過對方同意的情況下能不能給孩子改姓名。
如果對方不同意則不能不能給孩子改姓名,擅自給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請恢復原姓氏。
法律規定,孩子父母雙方協商一致,是能不能給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變更姓名時,必須得到監護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在子女姓名的問題上享有平等的權利。即便是夫妻已經離婚,也改變不了雙方都是孩子監護人的事實。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不能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
(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
(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能不能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1、與孩子生父協商改姓名後,簽署的書面同意的證明資料。
2、身份證、戶口本、孩子的戶籍、離婚證。
3、其它需要的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名稱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姓名、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